档案抽查:领导干部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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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坚持通过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来管理监督干部,并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其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2016年1月26日,人民网)
从2015年1月开始,按照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中央组织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同时加大了随机抽查力度,将抽查比例由3%—5%扩大到10%。强化了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坚持把抽查核实的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忠诚、廉洁的重要依据。对于信息隐瞒不报的,明确要求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不论什么行业领域,评价一个人的首要标准便是诚信问题。公务人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会拥有一定的权利,如果诚信不能得到保证,那么就像埋下的一颗炸弹,一旦引爆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决定提拔任用时,对他们的个人事项进行严格核查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发现问题便能提前避免,即便没有问题也可以借此机会完善个人事项信息。
加大抽查核实力度,也能极大的改善如今部分人员个人有关事项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谁也不能保证下一个被抽到的就不是自己,所以人们还是更倾向于提前完善自己的相关事项信息,而不是临时抱佛脚。同时对意图隐瞒的人也是一种敲打,保不准什么时候便会东窗事发,反而坦白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扎实做好抽查核实工作,规范提拔体制,从而选拔出真正优秀的干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