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蓉:19条草鱼引发的党纪处分“血案”
中国法制网
2016-01-30 16: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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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报道:2013年,新蔡县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土地平整施工单位提供帮助,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草鱼19条,价值1727元。新蔡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727元。
“祸患常积于忽微”。笔者认为,1 9条鱼不算什么大数目,但是关乎名节,关乎廉洁。看似不经意的一次妥协,就可能引发思想线的全盘崩溃。反观贪腐官员的一生,无不在印证着这样的哲理。他们的腐败都从一根烟、一杯酒开始慢慢走向毁灭。这次抹不开面子开了小口子,下次别人就能顺藤摸瓜,不断往这个缝隙里钻。而且,久久经营的正派形象也会在那条小口子打开之际化为泡影,所有努力与对廉洁的坚守都化作“道貌岸然”。可见,这样的小事,看似瑕不掩瑜,实则“一尘毁所有”。
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共产党人说:“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官员要慎独慎微,牢固守护思想防线,对于触碰红线的事坚决不做,对于不合规矩的礼坚决不收。
19条草鱼,一千多块钱,葬送了这名干部的一生,估计他的肠子都悔青了吧!由此事可见,干部要“愿做热心事,愿当冷面人”,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更好的守住底线,不逾矩不越轨,在作风上一丝不苟,才能在廉洁上一尘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