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苍蝇式”腐败伤了民心

中国法制网   2016-01-29 14: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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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苍蝇式”腐败伤了民心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自2015年9月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来,广西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常态化,通报数量之多,频率之高,前所未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专项工作今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1月28日人民网)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腐,不能为追求“轰动”而纵“蝇”为害。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大力挤压村官腐败的空间,传递出从严治党的决心和魄力。

近年来,基层“苍蝇式”腐败频频曝光。2014年7月,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天津、科技部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天津等地“苍蝇式”腐败即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等问题。近日,沁水县纪委又通报了10起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典型案件。

“苍蝇式”腐败频发,是一个必须引起警惕的问题。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权力的大小,是与制约紧密与否相联的。一些基层官员,经手的大都是小项目、小资金,相关部门监督的力度不足,再加上群众监督机制不健全,结果造成了腐败机会的大量存在。由此可见,“苍蝇式”腐败是监督缺位造成的恶果。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村官活动在群众的眼皮底下,其腐败行为最容易让群众发现,其危害群众也最容易有切肤之痛。何况,何况,今日的“苍蝇”未必不会成为明日的“老虎”。因而,多打“苍蝇”,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反腐成本,更能够提振群众对反腐的信心。

如果说,打“虎”最能昭示党和政府的决心,那么拍“蝇”就最能考验出反腐的耐力。治理“苍蝇”式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权力公开运行为根本,以完善监督网络为重点,加大分权、限权的力度,把党风廉政的“两个责任”落实到人头,做到高压打击和常态监管并重,让官员不敢、也不能越“红线”一步。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守不住清贫、经不住诱惑,必然会酿出贪腐大祸。党员干部务必要坚守为人做官的底线,常怀畏惧之心、常思贪腐之祸、常去非分之想。否则,必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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