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公民都能从容的选举

中国法制网   2016-01-27 2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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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公民都能从容的选举

 

    全国检察长会议23日在北京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今年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将有一系列重大新动向。会议强调,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1月24日 搜狐新闻)

    基层选举拉票贿选现象已经不是个例。部分基层干部为达到获选目的,贿选手段也名目繁多。常见的小恩小惠、请吃请喝、拿钱买票、承诺贿选有之,甚至选票造假、威胁恐吓、欺上瞒下的现象也频频爆出。

    在不少基层群众看来,参加基层换届选举是行使公民权利的难得机会,这种“草根民主”对于基层管理来说更是弥足珍贵。但面对“贿选”利益,很多选民也会受到诱惑而选择“一手交钱一手交票”。

    诚然,金钱诱惑使选民迷失了行使正义的方向,又是什么驱使贿选者大行权钱交易之道呢?在笔者看来,利益驱动是“贿选”产生的最大原因。

    在当前的体制下,基层干部具有一定的吸引力,甚至在基层形成一种共识:基层干部能获得很可观的诸多好处,不仅是权力和津贴的问题,在他们看来,更诱人的是将权力转化为实际利益的便利。

    本来是基层群众很难体会到的民主,却被部分富裕“干部”用金钱给扼杀了。“干部”当选后不但霸占公共权力的高地,甚至危害投了选票的村民利益。贿选诚如投资,当选“干部”自然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当选后“干部”必然会攫取更大的利益,没有人愿意出钱去买一张没有意义的废纸。竞选成功后,为了加倍收回竞选成本,便巧立名目在基层百姓利益分配中谋取私利。

基层“贿选”现象蔓延离不开选举程序的缺陷。在笔者看来,完善基层选举的配套条款与规则已成为破解“贿选”当务之急。要杜绝村基层选举贿选行为,不仅仅要加强普法宣传,完善法律体系,增强村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程序建设,更重要的是剥离基层干部对集体资源支配的权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必须加大基层选举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形成良好的选举之风。

解决好基层权力失范的问题和权力监督缺失的问题,方能触及“贿选”的病根。就此而言,全国检察长会议透露严查基层换届选举,无疑是让公民从容参加选举的良好开端。

 

新闻源:

http://news.sohu.com/20160124/n435646036.shtml

作者:谢伯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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