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贿款是奖励”是贪官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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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贿款是奖励”是贪官呓语
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礼权涉嫌受贿一案,杨礼权被指控在黄江镇做镇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超2000万元。杨礼权当庭认罪,但又一度辩称自己从未动用职权为他人谋取过利益,在他看来,他收的钱要么属于“商业投资”,要么是“他人给我设置的奖励”。(1月23日 搜狐新闻)
大凡落马官员,在受审之际总有一套自己的说辞,以此为所犯的过错辩解。可无论辞藻多么华丽、语气多么委屈,听起来都苍白无力。杨礼权的辩解也是如此,那句“2000万贿款是奖励”,更衬托出他“底气”不足背后的喃喃呓语。
客观而言,杨礼权以“2000万贿款是奖励”的辩解行为和心理,可以称其为经济犯罪官员的普遍心态。特别是弃群众利益于不顾公然受贿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其后却也理所当然,实在让人唏嘘。试问,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其原则底线放置何处?为官者将利益视为原则底线,那么其又将百姓利益置之何处?为了所谓的“奖励”将多达千万金额收入私囊,明眼人一看便知其动机不仅仅是“卖面子”、“讲情面”,更多的是“饱私囊”、“顾私利”,由此可见“2000万贿款是奖励”不过是贪官呓语罢了。
贪官为受贿辩解的呓语在于权力行使失范。在笔者看来,规范权力运行,首先要信念坚定、牢记宗旨,筑好思想防线,领导干部从政当如履薄冰走好每一步,切莫心存侥幸,更不能有补偿心理。二要保持政治本色,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能突破底线,态度坚决地拒腐防变,违背原则的事情不干,坏规矩的行为不做,就能做到刚正不阿、正气凛然。
为民执政,群众认可便是最好的奖励,只有将“民意”放心上,“民声”入耳内,“民情”映眼中,才能够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为官之初衷,为官之原则。
新闻源:
http://news.sohu.com/20160123/n435570262.shtml
作者:谢伯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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