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淋:打掉“福利”的幌子 提升“抗腐”能力

中国法制网   2016-01-26 1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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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任玮 陈诺)挪专款奖金“任性”发、小圈子里“送温暖”、从“国字头”单位到基层乡镇……1月21日,中纪委通报了最近一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88起案例,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占比达20%,位列所有违纪行为第二位。岁末年初,此类违规行为高发。正常发福利为何屡屡异化为违规“谋福利”?如何在确保职工合理福利待遇同时,斩断“腐利”之手?(《新华网》1月26日)

    自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以来,各种穿着“隐身衣”的“变种”福利、异化的“送温暖”趋于多发。打着“福利”的幌子,巧立名目,违规报销。“正常福利不可无,‘腐利’万不能有。”宁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任军说,要消除的是“腐败”福利,要规范的是不透明的福利,而符合职工权益的奖励性报酬应受到保障。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临近元旦、春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同时要求: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各地“送礼”“送福利”的行为也相应的开始增加了,除了细化“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外,还应该提升干部的“抗腐”能力。

    规范福利津贴发放,还需要做到专项申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对于打着福利的幌子卷土重来的“腐利”现象,要严纪律、严要求、严标准、严处理,并做到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腐利”,提升“抗腐”能力,是每个干部应当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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