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让履行“两个责任”成为自觉

中国法制网   2016-01-22 14: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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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江西省纪委日前对省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詠严重违纪案和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平严重违纪案进行了“一案双查”。两个单位共有5名厅级干部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分别被免职或给予纪律处分。(1月19日 人民网)

从去年9月6日,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关于免除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职务的通报以来,因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而被处理和通报的消息屡见报端,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常态。

履行“两个责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工程,事关党的事业发展大局,必须认真对待。从多起通报来看,履行“两个责任”虽然已经形成良好的氛围,但是成为一种行动上的自觉还需要狠下功夫。

具体来说,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理解主体责任的内涵,明确主体责任的外延,主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既切实抓好教育、监督、管理、惩治等各方面工作,又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行动的自觉,始终处于各项工作的核心位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是要坚决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把监督责任牢牢抓住,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敢于发声,发现问题要敢于处理、及时处理,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板子落下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只有让履行“两个责任”成为自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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