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死人钱”现象多发缘于腐败“阴魂不散”

中国法制网   2016-01-20 16: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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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死人钱”现象多发缘于腐败“阴魂不散”

 

“五保”户死后还在继续领钱;敬老院资金管理不透明;部分“五保”户供养资金不按时到位……近年来,“农村五保供养”乱象频发,民政系统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如何确保民政资金使用安全,确保民政干部依法依规办事、廉洁从政,成为一个新课题。(1月19日,中国新闻网)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成员实行的社会救助,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五个方面,农村五保供养,是我国农村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据报道,2015年5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民政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专项预防调查,以期通过预防调查分析民政部门及基层组织在民生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职务犯罪隐患,研究规范资金管理、预防职务犯罪的防范对策,从而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简称“五保”。

那么,既然针对“五保”人员的审核如此之严苛,缘何还会出现诸如“五保”户死后还在继续领钱这类“奇葩”事件?

在此,笔者不禁想问,已故人员为何没有被注销户籍?为何在基层会屡屡出现这样的“错位保”?对骗保之人又应当追究什么责任?如何纠偏,让保障最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救助款不折不扣、精准发放到真正的“五保户”手中?

因而,在适当条件下,政府可购买公共服务,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形成专业化社会机构、上级政府、村委会三级力量,促使农村低保工作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

笔者认为,要遏制此类现象,还需防范现行,一是需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让冒牌领保对象及时被发现、被清理;二是加大五保户信息公示力度,引入群众监督。只有全面暴露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才能真正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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