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鹏:幸福也要安全来筑建

中国法制网   2016-01-17 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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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惠州铁路公安处当天发布消息称,一对幸福浪漫的新人别出心裁,牵手到铁路上以火车为背景拍摄婚纱照,将一列正在启动的火车逼停,被惠州铁路警方予以治安处罚。(中新网惠州2015年1月12日)

一对新人只为自己的想法,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在铁路旁拍照片。也真是够胆大,同时,笔者也对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认识的淡薄感到可悲。铁路火车具有速度快、声音小、惯性大、不易停下等特点,如果行人在铁路旁行走、坐卧,很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特别是随着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如今,线路上运行的200km/h、300km/h的动车组列车比比皆是,一旦高速运行的列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这种与火车“较劲”的行为等同于自杀,事故发生同时,不仅导致了生命财产的直接损失,而且对铁路行车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虽然《铁路法》中有明确规定,对造成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铁路警方将追究责任。但从“‘熊孩子’因贪玩逼停火车”、“福州男子不听劝阻强过道口”等报道来看,部分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依法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意识淡薄。这需要引起铁路和社会各方的重视,不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亡羊补牢”。

血的教训历历在目,望广大人民群众加强法律意识和安全认识的提高。让我们牢牢记住: 幸福也要安全来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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