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思思:积极看待车票票面广告
中国法制网
2016-01-16 13: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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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湖”号、“好想你”号……继火车列车被“冠名”之后,全国铁路在广告推广上又有新动作。记者了解到,2015年11月和12月,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先后发布两次招商公告。第一次就南宁、昆明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发售的铁路客票票面广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第二次铁路客票票面广告的公开招商进一步扩大,全国所有的铁路局,除兰州铁路局外,都包含在内。两次共涉及铁路局17个。(见新华网1月10日)
广告招商,其发行量和影响力都是广告主看中的资源,这次铁路也在这方面做足了宣传。招商公告中称,随着我国铁路建设的发展和开通运营线路的不断增多,铁路旅客列车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铁路客票票面广告媒介具有受众规模庞大、传播范围广泛、到达效率高、性价比高、发布数量真实可靠等众多优点。
广告会主动性地去寻找它认为优质的合作伙伴。作为每年能够产生数十亿人次流动量的铁路客运来说,不啻为一个可以深耕细作的资源型富矿。而铁路企业在保证火车票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适当开展广告业务,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自主经营行为,也是铁路企业加快走向市场的具体体现。
火车票的设计也应具备创新意识、创意思维,让广告产品成为一种赏心悦目、丰富多元的艺术品,充分尊重市场的自主性和创造力,避免形式僵化和千篇一律;招商环节除了审查好合作伙伴的资质和诚信状况,同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也要做好审查,始终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防止火车票面成为虚假广告的滋生蔓延地,把票面广告做成精品、做成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