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 “抢低保”,困难群众“情何堪”!

中国法制网   2016-01-12 13: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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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名公职人员享受低保待遇,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是谁干的?昨天,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获悉,郑州市通报4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登封市民政局低保科原科长荣钢建失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月7日中国青年网)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那些家庭人均收入处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实施的一项福利政策,困难群众也有获得当地人民政府提供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对于困难群众来说“低保”就是他们的“养命钱”,然而由于登封市民政局相关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让7名公职人员钻了制度的空子,违规享受低保待遇,让那些等米下锅、等钱救命的困难群众情何以堪!

    公职人员为何能享受到低保,究其原因,还是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出了漏洞。按照低保政策享受的程序,首先是个人申请并提供家庭收入等相关证明资料,其次是村(社区)进行初审,再由乡镇(街道)进行复审,最后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如此层层公示、审核无异议后才能决定能否享受低保。如此多的审核程序却不能审核出哪些人符合低保条件,况且连公职人员都没有审核出来,这足以说明各级审核把关单位的人员不作为、乱作为。

    违规吃低保的事件并不鲜见: 2014年至201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14个盟市的81个旗县(区)民政局审查把关不严,为884名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发放低保资金1076万元;重庆市丰都县清理出11500余人违规享受低保。违规吃低保的问题之所以到处存在,除了审核方面有问题外,监督不到位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低保政策没有完全公开,享受低保人的条件没有完全公开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一些地方的暗箱操作给一些干部提供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私利的条件。

    公职人员享受低保,这样荒唐的事情不仅抹黑了党员干部的形象,更玷污了党和政府声誉。因此,对于违规享受低保的人员除了要让他们吐出钱来,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受到党纪国法的应有处置,而对于哪些不履行岗位职责并且胡作非为给国家财产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相关人员应从重处罚,杀一儆百。总之,唯有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干部扎牢制度的藩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确保低保政策得到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执行。(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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