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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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清理规范权责事项、审核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方案要求,试点部门在依法审核清理规范基础上,形成部门基础权责清单,要于2016年6月底前报送中央编办。(新浪网2016年1月6日)
方案提出的目标位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在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方面,《方案》提出,各试点部门可将权力和责任事项结合起来,并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可根据实际履职情况,将规划制定等宏观管理职责及标准拟订等权责事项一并进行梳理分类汇总。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作为试点工作的基本遵循。通过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探索经验。
在面梳理基础上,对权责事项逐项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见,需要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立改废的,同时提出建议。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试点部门在依法审核清理规范基础上,形成部门基础权责清单,列明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调整意见以及追责情形等内容。
试点工作要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相关改革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改革成效。(作者:小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