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透过“举债”看“公信力”
中国法制网
2016-01-04 10: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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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务院委托,昨天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张少春表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也发现,个别地方甚至通过举债来发放养老金。(12月23日 新华网)
地方政府这种明目张胆的违规行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置,难免会引起群众的疑惑甚至不满,势必会影响地方政府公信力,而公信力却是政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是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对政府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我们暂且跳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这一事件,来看一看“人”的表现。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部分政府官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事件被曝光,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一大批“老虎”和“苍蝇”被绳之以法,但或多或少都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那么如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笔者有以下几点不成熟的想法。
什么是公信力?说白了就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度,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自然就高,政府自然就有公信力。由此可见,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关键在于“人”的身上。俗话说,正人先正己。加强整治,要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按制度办事、按原则办事、按群众意愿办事,做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头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习惯,树立遵规守纪的良好形象。由此这般,政府公信力必然与日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