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干部”应从忧民开始(李磊)
中国法制网
2015-11-24 10: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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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11月23日发布消息称,贵阳市住建局局长刘朱被免职。免职消息称:贵阳市委、市政府近日研究决定,对保障房因配套设施滞后导致不能如期竣工投用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对决策科学性、决策规范性、落实不到位和职责不担当等进行责任追究。与此同时,刘朱在办公室面对媒体记者时否认自己是局长引发舆论广泛批评。
该事件经媒体曝光以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也随即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责任追究。作为国家民生工程之一的保障房建设,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作为主管部门理应履行其职责,把民生工程做好,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利益,而我们看到的却是主管部门面对问题不仅没有想解决的态度,更多的是推诿敷衍,而事件中得当事人作为主管领导,面对记者的追问,不但不敢勇于承担责任,甚至连自己作为领导的身份都要隐瞒,这样的行为严重的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心,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可挽回的。
该事件出现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的党员干部的“官本主义”作祟,在工作上缺乏责任心、使命感,没有真正的把人民群众切身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我们在党的坚定领导下,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密切联系在一起,才取得了目前经济强国的丰功伟绩,在目前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该更加密切的团结在一起,为取得更大的成绩而努力奋斗,而不能因为一些党员干部的不作为而影响伟大的“中国梦”,相关部门的积极作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体现了党对此事件的零容忍的态度,也挽回了人民群众的心,作为是积极的,是深受广大群众拥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