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社会公德,入选村主任

中国法制网   2015-10-12 11:45:40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泉港区前黄镇三朱村干部选举,村主任可以不用社会公德在以前任职期间出现三次的男女不正当行为:第1个本村朱某老婆;第2个顶宝赵某的妻子;第3个前烧村女士。那么各级政府、人大、纪检对此事情怎么解决。给村民一个交代,国家在选人用人的管理办法让我们看不到,我们记者报道过此事件。是领导包庇和偏袒?(文/王实、陈东升)

  

\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中国法制网: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联系网站:fzchncn@126.com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