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本该成为一种常态
宋田
2015-07-17 15: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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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镇政府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补偿款,厚街镇5名村民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拒后,将市政府告上法庭。16日,记者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市政府不予接受村民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合理,责令市政府对村民提请的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2015年7月17日 人民网)
“民告官”以胜诉收场,打破了千百年来的传统。让百姓看到了希望,势单力薄的老百姓和“高高在上”的政府博弈不再是以卵击石,自不量力。
在信息发达的现代社会,在矛盾凸显期,除了网络举报、些行政机关随意发号施令的歪风,搅浑了官场的清风正气上访外,通过法律途径这么一个渠道来解决官与民的矛盾,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前提是法院要公平公正,不要“官官相卫”。
社会需要一个让民和官之间地位平等的渠道,有了这样一个沟通桥梁,便于将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及时化解,不至于日积月累,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
其实,“民告官”胜诉是开了一个好头,多一些“民告官”的案例并非是坏事。至少可以较少并遏制一些行政机关随意发号施令,不拿老百姓的诉求当回事的歪风邪气,还官场的清风正气。
“民告官”本该成为一种常态。建立并完善“官告民”的制度体系,并保证渠道畅通无阻,社会将会更加和谐安定。
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