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违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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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违反不得
央纪委监察部网站4日发布每周通报,公布了4月27日至5月3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津贴补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公车私用等问题。(2015年5月5日 新华网)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抓一级,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并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
“八项规定”是高压线,碰不得。“八项规定”对任何一位公职人员来说,都是条高压线,谁碰谁倒霉。通报134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就是最好的例证。这134起案件中,既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违规公务接待、也有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津贴补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公车私用。
侥幸心理是害人精,有不得。每位官员都知道贪腐是违法的,每位党员干部都知道“八项规定”是条碰不得的高压线,可是,却总有人心存侥幸,错误地认为自己运气好不会被发现,去伸不该伸的手,去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结果受到处理或被绳之以法。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试想,如果他们不是侥幸心理作祟,也就不会“偏向虎山行”。可见,无论是腐败分子,还是那些违反八项规定之人,都是侥幸心理给自己违纪违法壮了胆。这就警示人们,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只有遵纪守法,才能永远运气好。
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松不得。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作风就像压弹簧,你弱它就强,松一下就反弹。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越来越多,足以说明纠“四风”工作任重道远。也正如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所说“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未除,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习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的要求,巩固好落实“八项规定”已经取得的成效,着力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做到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严防“四风”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