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若曦:职业年金让公务员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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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让公务员更“接地气”
近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印发,《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起初,有人说养老金并轨,公务员“好日子”到头了。现在,有了职业年金,让大家看到退休待遇并没有降低,公务员迎来的是更加透明、规范的好日子。(4月8日《人民日报》)
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职业年金等制度的逐步完善,必将促进广大公务员凸显为民本色。不管是实施养老金制度统筹改革,还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都是为了公务员职业的去特殊化、去神秘化,是为了重新恢复“为人民服务”的本色。再次强调,体制内没有特殊待遇,公务员群体不能任性。养老金双轨制,多年来饱受争议。实行“并轨”,可以说是众望所归。然而,养老金“并轨”若是建立在职业年金的基础之上,这样的“并轨”又有何意义?这种引入“职业年金”来补充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方式,似乎是新时期的养老模式,但这样的“并轨”,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混淆视听罢了。可以说,职业年金并非是不可为的,但更应该建立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基础上,以免引发新的不公。
不论是出于为养老保险“并轨”减少改革阻力,还是出于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不降低,建立职业年金本无可厚非。但所有的配套政策,都不能偏离养老金“并轨”改革的初衷,那就是“建立与其他职工统一的、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化解待遇差距大的矛盾”。如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定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也要加快跟上。如果企业年金“神马都是浮云”,差距就会从一个差距走向另一个差距,最终化解待遇差距大的矛盾也会“神马都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