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亮 付鹤龙:安全工作需要“无为而治”

中国法制网   2015-12-31 1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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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的有为,正是主管的无不为。怎么放手支持部属去做事呢?最好的方式就是看得起他,相信他可以做得很好。笔者认为在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无为而治”。

其实,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上级检查部门经常会派检查干部到生产一线检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情况,还要求检查干部在检查中必须发现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记录上报。这样一来,为了发现问题,检查干部就会紧盯职工的作业过程,对职工在作业中的劳动防护、作业程序进行查看,有时免不了还要问这、问那。这让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很不自在,平时干得得心应手的工作,这时也有些磕磕绊绊,工作效率也因此受到影响。为了不出差错,职工还会十分紧张,一紧张反而更容易出错。

“无为而治”并不是各级部门放任不管,而是减少过多、多滥的检查,对基层单位、职工少添乱、多帮助。同样的道理,在安全生产中存在安全意识、不遵章守纪等问题的职工,相信其中没有一人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安全对于他们来说也始终是第一位的。不管他们但是要多理他们,管理者敬重所属,大家都会不好意思不尽心尽力、各尽其责。笔者相信换一种管理方式加以管理,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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