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除病祛邪” 构建政治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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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除病祛邪” 构建政治新生态
山西发生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中,吏治腐败尤为突出,刷新吏治成为山西重构政治生态的重中之重。(12月29日《人民日报》)
通过了解,不难发现,山西发生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中,干部工作任人唯亲、拉拉扯扯、团团伙伙,“小圈子”“小集团”现象严重,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突出,“三龄两历一身份”弄虚作假现象严重,违规用人屡禁不止。种种问题,让人寒心。
然而进过进一步的调查分析,问题的背后却是暗藏玄机。造成山西吏治塌方、歪风邪气猖獗的主要原因却是党委用人主体责任不落实;用人导向不正、用人标准把握不严;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违背干部工作规律用干部;干部政策不落实、制度空挂、程序空转;对用人不正之风打击处理不力、追责不严。
如何全面准确了解干部、防止‘带病提拔’,选准、用好干部,一年多来,山西在从严治吏上做了一些探索,创造性的采用制度“除病祛邪”模式,“压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织密”选人用人制度笼子,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干部,着力解决干部“带病在岗”问题;调整退出一批不作为、不胜任干部,着力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掌握使用一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着力解决选拔干部心里无数、手中无人的问题。
笔者认为,山西用制度明确用人权力的边界,完善细化制度规定,厘定“用人权力和责任清单”,不仅从源头上避免了“一把手”把党委的选人用人权当作个人的私权,把集体决策变为个人专断,还让干部选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为选好干部、用好干部铺设了一条安全通道,为干部选用工作打开了新思路,为构建政治新生态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举,不但打开了山西干部选用了的新局面,还为我们全国各地干部选用工作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摸清干部家底,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让制度为选人用人“除病祛邪”,能够有效遏制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开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