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规避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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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下午,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关于该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人事任免决定。因平邑县近期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临沂市委决定并报经山东省委批准,平邑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被免职,新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已到位履职。(人民网12月29日)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简短8个字,字字重千斤。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因为安全责任关乎人命、“人命关天”,人的生命比天大、比泰山重,安全的责任就可想而知了。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安全生产法规,以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总有一小部分利欲熏心之人,缺乏安全责任心、没有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忽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为了谋取利益,把人民群众的安全置之不顾,以至于最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有了责任心,再危险的工作也能减少风险;没有责任心,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责任心强,再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责任心差,很小的问题也可能酿成大祸。任何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不到位、落实责任不到位有很大的责任,如果相关部门具备高度的安全责任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如果相关企业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如果我们的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时刻坚持安全生产,那么就一定会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出了安全事故,责任一定要查。但最根本的,是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生产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只要人人做到心中长想安全责任、耳畔长鸣安全警钟,做到安全生产教育抓在前、安全检查工作做在前,安全制度落实在前,事故就定会远离我们!
(作者:徐唐,1345803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