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雯兮:“国法”让“小家”更和谐
中国法制网
2015-12-30 16: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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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共六章38条,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2月29日 新华网)
自古以来,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使然,存在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而且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家庭暴力是自己家的家务事,是私人的事情,与外界无关。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部分知识分子家庭都存在这些这种认识,普通家庭成员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充分,导致对家暴的判断出现偏差。
家庭暴力不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认为的殴打等身体侵害,以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也是家庭暴力的范畴。究竟如何才能让广大家庭成员了解到家暴的性质,意识到家暴的危害,敢于将家暴说出口,敢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应加强反对家暴的宣传,营造出反家暴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家暴的危害。使群众知晓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私事,而是一种侵犯人权、更会是一种犯罪行为,人人都要成为参与消除和预防家庭暴力的执行者,明白施暴将受到惩罚。其次,应加强部分人群进行教育,相关部门可以成立反家暴宣讲团,尤其是深入基层村落对那些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进行宣讲,减少家暴的发生率。
最后,要将反家庭暴力法落到实处还需要做到:一是激发在家庭中弱者(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维护自身安全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加强引导和帮助居民群众认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尽早遏制家庭暴力发展的苗头,关心爱护好自己的家人,建好幸福小家庭,才能维护好社区大家庭,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杨雯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