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吏治除病祛邪 春风化雨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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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甄别近7万名干部,山西治吏 用制度“除病祛邪”。山西某市市委要选任一批市管干部,在“五个必审”过程中,一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存在问题,按相关规定,该名干部被组织部门“挡在门外”。市委书记打电话给组织部长表示感谢。(12月29日 人民日报)
2015年热词榜上出现了一个“塌方式腐败”新词,而这个新词的出现最早则是由山西引起。时隔快一年的时间里,通过这篇报道的开篇我们从侧面看到了山西的吏治之风以及政治生态正一步一步的由劣向好转变。面对这样的成绩,我们难免不会想到治病寻因,追问缘由。而就他们自己总结,最主要的原因则是制度和规矩被破坏。现在的制度变了,风气好了。
首先是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心强了,“私心”没了,“一把手”的观念变了,选准、用好干部是必须履行的责任,选错、用错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山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建立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和违规用人纠错机制;三是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干部政策不力、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仅要纠正错误用人决定,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四是先后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定》《关于做好甄别处理一批、调整退出一批和掌握使用一批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为选人用人风清气正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一年多来,山西省纪委立案查处29件用人腐败案件;山西省委组织部查核违规用人案件2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9人,给予组织处理317人,并对42名领导干部的“带病提拔”问题进行倒查和严肃问责。
如此这般,山西在从严治吏上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一些成效,但山西净化政治生态还任重而道远,从严治吏尚需久久为功。全国各地应该像山西学习从严治吏,风清气正和谐社会保驾护航。(文/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