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省部级官员19人已获刑,司法公平正义喝彩
中国法制网
2015-12-30 13: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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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案。法院认定被告人姚木根受贿23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2015年,中国政法机关境内打“老虎”拍“苍蝇”、境外“猎狐”织“天网”,一大批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据统计,落马的一批省部级“大老虎”中,已有24人过堂,19人获刑。(12月29日 法制网)
今年以来,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力度,坚持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办案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得当、于法有据。像蒋洁敏、李春城、倪发科……这些昔日的“大人物”们,已经锒铛入狱。据媒体报道十八大以后获刑的19名部级官员中,没有出现死刑,平均刑期近15年。虽然没有被判处死刑,但“大老虎”也讨不到便宜。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增加规定终身监禁的措施。
这一举措为贪官的贪腐之路砸下重重一锤,也获得了老百姓们的一致认可。如果违法成本过低,那么这些官员势必铤而走险,万一运气好呢,就荣华富贵一生享用不尽,就算运气不好,也就是几年的事,出来还有钱花。这样一来,正在踌躇如何走这仕途的官员们应当是明了的。相信随着中央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推进,“官以不贪为宝,民以清官为宝。”的清正之风的正气时代即将到来。(文/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