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酒驾,官员免职应该只是第一步
中国法制网
2015-12-28 2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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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宜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发布《宜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东平同志免职的通知》,称决定免去李东平宜川县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人民网 12月27日)
面对这样平淡的一篇文章,我们会觉得被免职肯定是因为犯事了,而这事不外乎就是贪污腐败,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也没什么好大快人心的,毕竟太多太多了。然而随着文章的深入,我们才知道他的免职不是因为中央政府现在严查的贪污腐败,而是因为酒驾致命。
在这样的报道中,17岁花样的少女丢了自己的性命,仅仅因为他贪杯的结果,而作为肇事人仅仅被政府部门通报免了职就算了事了吗?答案肯定是不行的。自去年以来,酒驾入罪以写入我国《宪法》这部根本大法,那么不论是谁,我们都必须一视同仁。
陕西宜川县人民政府的做法我们可以看着是在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具体表现,毕竟身为国家公务员,知法犯法是不可饶恕的过错,为了防止借用职务上的“朋友圈”等人脉关系,第一时间免去他的职务可以说是亲身实践了依法治国的最佳表示。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县纪委的介入,也是用实际行动在告诉世人违法乱纪行为不论何时都会被纳入工作的重点。在西方节日的圣诞节当天醉酒出事故,难免不会有着什么人借着“节日”的契机,乘机拉拢身为副局长的李东平,当然也不能直接说就一定存在违法乱纪的情况,但是小心为妙的例行查访也是告诉全体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如今新常态的作风建设正在一步步形成,依法治国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渐成熟,新时代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更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质文化的发展。
作者: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