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冉:贺卡再小也别想踩过“红线”的界
中国法制网
2015-12-28 16: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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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记者 裴斌)花200多元公款为联系紧密的部门寄送贺年卡,社区书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月27日,湖北纪委推出“哪些红线不能踩”第十期。本期讲述,2015年2月6日,湖北某市一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史某与社区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商量后,公款购买了50套贺年卡,寄送给与社区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市国税局等44个市直部门和单位,花费275元。(12月28号 荆楚网)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里有明确的要求,用公款购买寄送贺年卡,造成了不良影响,构成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可在这湖北某市的一个社区里,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与社区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却还是在商量之后,花费275元公款购买了50套贺年卡,寄送给与社区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市国税局等44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中国人有句老话说的“不知者无罪”,可这明知故犯的人就有点“无知者无畏”的意思了。
有人就要说了,不就是两百多块钱嘛,多大的事,能造成什么样影响和损害,用的着上纲上线吗?的确,涉案金额不大,可以说是微小,可这不代表没有啊!这绝不是小题大做,“勿以恶小而为之”,严明的党纪党规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不要说200块了,哪怕是一分钱也不能违规乱花,贺卡虽小却也不能无视纪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