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从严从重惩治“老虎”得民心顺民意

中国法制网   2015-12-28 16: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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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案今日一审宣判。姚木根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19人获刑。(12月18日 人民网)

纵观上述“大老虎”的罪行,包括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涉案金额竟有15人超过千万,累计高达数十亿,相当于一个贫困县近十年的财政收入,足以震惊国人。更为重要的是,上述“大老虎”在位时皆是手握重权,正是由于他们违反党性原则,违反法律法规,有权任性,胡作非为,给一个地区政治生态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带坏了队伍,败坏了党风政风。

“大老虎”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打老虎”不仅事关党和政府的执政之基,而且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是民之所愿,民心所向。今天,我国的反腐败正进入到关键期,“大老虎”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从严从重惩治“老虎”维护了党纪国法的尊严。不论是谁,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任何的特权,也不存在任何超乎党纪国法之外的特赦。“老虎”无论身居何位,伸手必被捉。

从严从重惩治“老虎”同样会发挥出一定的震慑作用,警醒更多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遵守党纪国法,不越红线,不搞特权,规规矩矩,严于律己,忠诚,干净,担当,务实,清廉,心怀坦荡荡,才能忠于职守,不辱使命,成为合格的党员,服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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