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节日腐败”,需要“制度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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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新华网 12月23日)
逢年过节,亲朋之间相互吃请、互赠礼物总是免不了的,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然而,长期以来的“节日腐败”让传统节日“隐形送礼风”愈演愈烈,假拜年之名,借人情幌子,行权力寻租或利益交换之实,传统节日被异化成公款送礼、建立利益圈的通道,被腐败的“霾”污染,使元旦、春节等节日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高发期。治理“节日腐败”刻不容缓。
针对“节日腐败”的制度已经不少,我们也无法细致到对每一个节日去制定一个规范,中秋节不能收月饼、端午节不能收粽子、元宵节不能收汤圆……传统节日何以成为行贿受贿的“挡箭牌”“遮羞布”?如何才能还传统节日一个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遏制节日腐败,仅有禁令还不够,还需要“制度良方”。每年一到元旦、春节,收送礼金、购物卡之风便盛行起来。这股歪风严重地败坏了党风政风,带坏了社风民风,侵蚀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纠正“四风”,治理腐败,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一步一个脚印去推进。遗憾的是,禁令常有,反复重申,有令不行也是常态。为何“节日腐败”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固然与权力缺少监督和约束有关,但处理力度不大,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
在现实生活中,“节日腐败”之所以大行其道,并非某些领导干部看不懂中央文件,而是根本没当一回事。是因为违纪成本太低,处理的时候失之过宽、过软、太人性化,不足于震慑有类似想法和行动的人。
遏制“节日腐败”,应立足于严密的制度约束,想出釜底抽薪之策,剔除“礼尚往来”的“物”与“利”,畅通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对八项规定的遵守、信服和无话可说、无条件可进、无空子可钻。
当然,任何好的措施最终都需要落地生根,要不就成了一纸空文。希望治理“节日腐败”能动真的、来硬的,既让广大干部群众放下反腐的包袱,也让违规违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总之,要遏制“节日腐败”,就要紧盯干部的“四风”问题不放,继续高举正风肃纪之剑,配好制度、监督、执行、教育的良方,彻底铲除“节日腐败”滋生的土壤,使干部两袖清风,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巩固,构建健康文明积极和谐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欢乐详和的节日氛围。(文/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