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全面二孩,一孩生育奖励假何去何从
中国法制网
2015-12-25 18: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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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晚婚晚育可能不再享受生育假延长奖励,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才可享有。
此消息一出来,便引起一片哗然。生一个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假,晚育假和独生子女费等福利,都一并取消。笔者认为,生一胎小孩可享受的部分福利还是应该视情况而定予以保留。比如:奖励生育假。在过去三十年中,中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和劳动参与率快速提升。妇女同志的作用和地位不同于以前。传统妇女只限于在家相夫教子,而在现实社会中,妇女承担了生养孩子的主要成本和责任。很多职业女性常因兼顾事业和家庭而感到疲倦不堪、分身乏术。既然现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考虑提倡两孩,那么可以对两孩家庭一些其他奖励政策,例如延长妇女产假、丈夫陪护假,并非要取消一胎的福利而用于二胎呢。毕竟我们只是倡导两孩,只生一胎也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但是,延长二孩产假绝不是越长越好。如今,更多的企业在选择用人上更倾向于已婚且有孩子的女性,这样可以规避两个损失:员工的大量流失及企业成本过大。现在全面放开二孩,二孩产假应当适时适当的调整,并综合考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一方面以更加完备的法律政策强化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另一方面也应对用人单位采取适当的补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