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环境违法案件需要持续发力

中国法制网   2015-12-25 0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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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江苏省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填埋疑似危险废物案件和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挂牌督办。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三个部门首次启动联合挂牌督办,将对地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彻查和妥善处理案件起到重要督促作用,同时,有利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新华网 1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颁布和施行,从1995年到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共有2400多人次提出修改环保法的议案78件。2013年10月21日,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三审稿再次调整了诉讼主体范围,拟扩大至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全国性社会组织。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定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这就为环境保护寻求到了制度层面的保障。

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多渠道畅通群众监督举报,为受环境污染危害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由专业律师助其维护权益,在面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案件时采用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案件中遇到与环境相关的其他违法犯罪行应及时移送至相关的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牵连的相关人员依法惩治绝不姑息。

通过持续不断的发力,环境违法案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更加清醒地看到当前环境执法监管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监督范围和打击力度,全面可持续发展才不会沦为一句空话。

 

(作者 安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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