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中国法制网   2015-12-24 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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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民刘先生准备到庐山区政府办事,当他来到位于十里大道上的庐山区政府大院时,却发现大院里的办公楼已成了其他单位的办公场所,一打听,才知道庐山区政府早在7月就已搬迁到新大楼办公。虽然区政府搬到了新大楼办公,但老院子门口依然挂着政府等部门的牌子;当他来到庐山区政府新大楼时,却发现新大楼没有挂任何牌子。(12月23日 中国江西网)

  近几年,我国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确实方便了群众,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也有个别单位或者个人把一些关于群众的事情看成小事而置之不理。江西庐山区政府新办公大楼搬迁近半年竟未挂牌,而原址仍挂着牌子,天天都有人走错。对这一状况,多单位回应不知归谁管,有的单位竟然说拿着个牌子没什么用的话,显然是没当回事。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群众的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要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实、解难事、做好事,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作为政府机构,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理应有醒目的标识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种漠视群众利益的做法都不妥当,既损了自身形象,更是伤了群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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