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官本位”坚决说不
中国法制网
2015-12-23 22: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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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手握大权,却因贪字沦为阶下囚;本应认真改造,高墙内仍趾高气扬“不低头”。媒体在广东省阳江监狱走访发现,一些职务犯被收押后,虽然身份变了,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依然存在。喜欢其他罪犯称呼他们入狱前的头衔,最不愿听到“贪官”这一称号;渴望得到狱警的尊重和监狱领导的关照,希望能给他们面子……(人民网 12月23日)
面对这样的一则报道,我们只能说过去的官本位思想实在是害苦了一代党员干部,但另一个方面也只能说明我们的党员干部心思不坚定故而成就了“自作孽不可活”的苦果。俗话说的好相由心生。很多贪腐份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自高自大,而这自高自大则源自他们曾经的“地位”,即使是身陷囹圄也仍旧拜托不了这样的桎梏,如此一来,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最终目的又岂能达到最佳效果,所以说对“官本位”思想必须坚决的说不。
对“官本位”坚决说不,不仅仅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克服自我感觉良好的心理态势,更是要以身作则,放下自己所谓的架子,走进百姓身边,了解百姓疾苦。如此一来才能接受住百姓的监督和对得起自己人民公仆的名声。
对“官本位”坚决说不,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上重视明白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耳熟能详的民间俗语可以说用简单粗糙的言语道明了每个党员干部的职责。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们的党员干部应该肩负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为人民服务又岂能对百姓吆三喝四,或者说端着自己的架子,只图享受不想奉献。
因此,通过落马官员折射出的现象,我们可以看到“官本位”思想在我们的党员干部中仍不可忽视,我们的思想素质建设仍需在路上,以确保铸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公仆队伍,以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
作者:旭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