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楼缘何未挂牌 是疏忽还是遮掩

中国法制网   2015-12-23 16: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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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民刘先生准备到庐山区政府办事,当他来到位于十里大道上的庐山区政府大院时,却发现大院里的办公楼已成了其他单位的办公场所,一打听,才知道庐山区政府早在7月就已搬迁到新大楼办公。令刘先生奇怪的是,虽然区政府搬到了新大楼办公,但老院子门口依然挂着政府等部门的牌子;当他来到庐山区政府新大楼时,却发现新大楼没有挂任何牌子。(12月23日 人民网)

区政府已搬迁半年之久,缘何老办公楼门口牌子依旧?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牌子依然挂在区政府老办公楼大院门口,大院内各大楼已经成为社区、街道等单位的办公点,“几乎天天有到庐山区政府办事的人走错了地方,走到这个老政府大院来”周围群众已然司空见惯。这其中政府的失职在一是没有将政府搬迁的情况广而告知,二是没有及时将老办公楼牌子摘去,三是没有及时将新办公楼牌子装上。政府的失职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必然直接影响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这不禁给我们无限的遐想,若是说这只是一个工作疏忽,那么疏忽也未免长久了一些,持续达半年之久。党中央一直在倡导建设高效率的政府,为民服务要讲求准确及时,各地各部门工作作风也在不断改变,群众普遍反映良好。那么庐山区政府的失职恐怕是非常不该的。若说这是在遮掩,那么遮掩的又是是什么呢?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办公面积超标……,在这种情况下,新建和入住这样的豪华办公楼已然违背了中央规定,为了逃避社会及舆论的监督,为了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而采取掩耳盗铃的低劣手段,这是公开向中央叫板,藐视中央和中央的有关规定的恶劣行为。

不管这是疏忽还是在掩盖,新建豪华楼堂馆所已经违反党纪国法,现如今还掩耳盗铃般伤害人民群众的心。为国谋发展、为民谋利益,才是基层政府治理之道,人民满意又何需豪华殿堂。

作者:文程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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