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艳 转变思路 化解债务
中国法制网
2015-12-23 13:09:52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受国务院委托,昨天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张少春表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据新华网)
地方债务一直是中央和地方关注的重点,地方债务的增多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是巨大,在全国有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在违规操作,对中央的政策置若罔闻。中央三令五申的要求地方政府减轻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还出台了许多的政策和化解债务的财政支持。但是许多地方政府还在变相举债,这令我国的经济成下滑势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都是地方债务的违规操作造成的危害。这不得不引起高层的注意,如何有效的防范和规范地方在政府债务,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转变政策思路,围绕地方政府投资职责的优化、中央与地方财权的重置等来促进改革,才能使相关风险真正被限定在可控范围内。
二是要摸清政府债务家底,下一步应按照还款责任、担保责任、救助责任等债务性质,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妥善解决。特别是要严格区分一般责任债务和收益债务。
三是要推动全面的系统性的改革,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是发挥市场作用的重要体现,其影响将会在地方投融资行为中有所体现。过去,土地财政支撑了地方债务的还本付息,长远来看这一模式不可持续,事权调整和财力的重新配置,将是缓释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前提,相应地对融资平台的管理也必然趋于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