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瓶子 大文章

中国法制网   2015-12-22 22: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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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正局级)严重违纪案件。张建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一起无视党纪党规、变换花样搞“四风”的典型。(12月22日 新华网)

       一名正局级干部在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瓶子上大做文章,妄图遮掩其违纪违法的真实本质。张建津去香港吃饭有鳄鱼尾“盘踞”餐桌,公务出访米兰办“生日PARTY”,国企老总高大上的形象给他玩出了土豪范,中纪委说他是变着花样搞“四风”的典型。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不禁要问,人民公仆不思人民利益,心思为何整天放在搞奢侈玩腐败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但类似张建津之流的问题官员阳奉阴违,口头喊遵照执行,背地里却我行我素。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通过矿泉水瓶装年份茅台酒事件,不难从中看出国人的劣根性,就是好“面子”、要“光彩”! 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党员干部要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干部谋事创业,绝不会在如何大吃大喝、罔顾党纪国法上计算小九九,一心为民、干事创业才是“人民公仆”该有之意。

       张建津的“机智”用在了错误的地方,党和国家的寄托、人民的信任,被他用一小瓶子所践踏,“变味”的年份茅台是否让他感受到了“醇香”?不得不说的是,张建津的行为确让人感到揪心,感到痛心。那些习惯了阳奉阴违、习惯了说一套做一套的人,给反腐倡廉这项巨大的社会工程,带来了不容小视的阻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成为“新常态”的今天,任何形式的公款吃喝都是“烫嘴的”,反腐倡廉工作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有制度、有督导、有追责、有曝光,一旦发现违规公款吃喝行为,除了惩罚性赔偿,给予党纪国法的严惩。        

       全体党员干部只有树立起全心全意为民谋利才是最大的“面子”和“光彩”,公款吃喝这舌尖上的腐败才可以从根本上被遏制,才能积小胜为大胜,建设一个河清海晏、官清民安、邦兴国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文程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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