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意:对官员“打假”要“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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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意:对官员“打假”要“较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有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将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12月18日 新华网)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强调“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高官落马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对腐败行为的空前严厉打击,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我们看到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勇气,重塑了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坚定了对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信心。随着中央持续不断地强力打击腐败,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老虎”和“苍蝇”相继落马,绝大部分的官员从中得到警示,坚守住底线。但还有一些贪官没有被打掉,胆子仍然比较大,要么是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觉得新一轮反腐不可能长久地开展下去,自己能够侥幸逃脱,成为漏网之鱼;要么是潜伏着,对反腐持有观望态度,认为反腐败只是一阵风,待风头过后再继续贪腐;要么是想方设法对抗,“制假、造假”翻出新花样,对全面从严治党政策阳奉阴违,台上反腐、台后贪腐,过着双面人生。
笔者认为这些“造假”官员隐藏深厚,更为可怕,利用假档案、假报告、假表态等各种手段规避监督,欺瞒大众难以被察觉,对社会的危害力更加巨大,必须坚决予以纠正、遏制和打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发动各方力量对党员领导干部予以监督;对“造假”的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深挖较真;对反腐败斗争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真正做到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让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