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聚有时:反腐无禁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华西都市报   2015-12-20 17: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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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冉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省纪委近日通过“廉洁四川”网站发布一则重磅消息,再次释放“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强烈信号。这是省纪委今年第三次发布关于省纪检监察系统厅级领导干部违纪情况。今年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清理“害群之马”,1月至11月,全省立案调查229名纪检监察干部,给予160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2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12月19日 华西都市报)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是寄望也是教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总书记的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成为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
    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同样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大的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应该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同样存在。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必定更多地透支党和人民的信任。其结果往往就是“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加速形成“破窗效应”。既加强对从事执纪办案工作干部的重点监督,又加强对其他干部的日常监督。只要是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必须做到件件核实、认真核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范围内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倒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真正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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