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光:清贫的下面隐藏的“真富豪”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12-18 1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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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有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将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12月18日)
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厉的巡视调查和条例,许多的大老虎斗相继落网了,但是面对中国以前积攒下来官场的陋习,需要长期的坚持的打击,在第三轮的巡视开始,还是有许多的人员落网,这就证明还是有些人没有被严厉的巡视揪出来,中央就更加应该加强巡视力度和监督。
在这一段时间下来,党员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不断暴露。一些官员为了躲避党纪审查、满足一 己私利,选择铤而走险,谋划出各种各样的手段蒙骗组织,混淆视听。这些“烟幕弹”背后隐藏了官员怎样的心理动机?如何才能有效破解官员“造假”问题?
许多官员的造假,一是体现了巡视的严厉,不少人为了逃过法律的处罚,就隐藏自己的资料和财富。部分官员有贪婪、侥幸心理。贪图权位和名利,为了取得“位子”、保住“帽子”,达到个人提拔、延迟退休等目的,一些党员干部明明知道自己不符合条 件,却依然想方设法改年龄、造身份。有的为了方便自己经商办企业或者个人享乐,摆脱纪律和规矩约束,假证件、假票据一应俱全。
一、面对这样的官员,我们应该加大监督投入率,利用多种的途径对官员进行监督,尤其是现在的新型媒体和广大的网名。
二、督查人员应该多微服私访,多于当地的百姓交谈,或者多去体验办事,这样才能在办事中发现问题。
进行奖励制度,对于举报官员属实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