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巡视组反腐倡廉新招亮剑更给力

中国法制网   2015-12-16 19: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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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昨天正式出台,市委巡视组将在一届任期内把区、委办局等巡视对象至少巡视1次,巡视组遇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向市委书记报告。巡视组组长将实现“一次一授权”,巡视工作人员将实现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人民网  12月16日)

在一次又一次的巡视工作背后,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广泛的总结工作,吸取经验教训,推广有效措施,不断的为反腐倡廉提供更为有利的线索和契机。而在这些经验教训中,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向北京市市委这样的充满创新举措的巡视工作。

在北京市昨天出台的《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中至少有巡视组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向市委书记报告的一条创新举措。表面上看这一创新举措不足为其,毕竟市委书记作为一把手应该统领全局,提纲挈领,可是转回头一想正是这一把手的位置才可以说得上这是创新之举。市委书记作为整个市委的领头羊,要肩负的担子和责任不是一两个字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明白,就可以谈清楚,所以说如此情况下,在反腐倡廉的大环境下还得随时面对巡视组的特殊问题这就说明他实实在在的履行了一把手的职责,他是用自己的行动在践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因此,这一点的创新不仅仅是制度上的创新也是市委书记亲身践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最佳表现。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市委对巡视组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地位给予了充分的保证,同样对于他们的作用也给予了极大的期望,而这从巡视工作人员实现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可以很好的看出。也许有人会说这不是什么新招数,毕竟大家都知道要发挥巡视的最大作用就必须保证巡视组内部不出问题,而如果巡视组有工作人员是被巡视单位的熟人,那么熟人熟事难免过不了人情关而使得巡视结果打折扣,所以这一举措也算不上创新。话可以这么说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他们将这个大家都知道的道理白纸黑字的制度化,避免了口说无凭的“空头支票”。

综上,北京市委巡视组反腐倡廉的新招可谓更给力。

作者:魏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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