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欠:愧对的岂止是“外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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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对该市国资委原主任尤廉涉嫌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尤廉在担任镇江市国资委主任期间,先后22次受贿人民币420余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尤廉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12月15日正义网)
江苏省镇江市国资委原主任尤廉落马,在和家中老母及外孙视频通话时,尤廉声泪俱下,哭诉自己没脸见外孙,这落魄的一幕与其之前身居高位的意气洋洋形成鲜明对比。在尤廉跌宕起伏的贪腐人生路上,他所愧对的又岂止是年幼的外孙?他愧对的是党和国家的培养,是人民对他的信任,是自己一路走来丢下的“良心”!
当官不要求发财,发财别当官,自古当官发财两道。党中央提出了“八项规定”、“三严三实”等一系列严管干部、督促干部遵规、修身的要求,纪委对干部的遵纪守法和作风也严格管理。但是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心存侥幸、利益熏心,试图和法律与制度对抗。但手莫伸,伸手终被捉,陈卓尔的行为又得到验证。
腐败是个大问题,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多次强调要反对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今在全党上下齐反腐败之际,我们无疑更应疏通实名举报的“肠梗阻”,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确保举报人安全。唯有如此,实名举报才会深入人心,反腐倡廉工作才会取得更好成绩。
权力运用不可任性,个人私欲不可膨胀,这些都需要用严格的制度和严厉的法律来规制和约束,织密制度的网眼,扎紧法律的篱笆,将纪律和法律挺起来、硬起来,就能堵住贪腐的漏洞,切断贪腐的源头,让“山清水秀”的清廉之风激荡神州。权力是公器,官员手中的权力是社会公权,公权要公用,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和公众的监督,不可成为少数官员谋私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