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优待 无力出钱
中国法制网
2015-12-16 1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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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大中国来说,残疾人是个庞大的一个社会群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5%。如果实行残疾人火车票半价优惠的政策,也必将给铁路企业运营带来一定的负担,让原本就很高的运营成本更加缺乏保障。
此前,不仅仅有残疾朋友,还有人大代表上书残疾人享受火车票半价的建议。而针对残疾人享受半价票的提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书面回复:称无能力承担更多票价优惠。客观来说,铁路部门由于造血能力不足的先天缺陷,在铁路建设全国性缺钱、铁路客运基准票价率20余年未调的现实语境之下,面对着几千万残疾朋友的出行问题,恐怕真是“有心优待、无力出钱”尴尬局面。
残疾人状告成都铁路局,要求享受优惠的票价,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2008年7月1日施行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该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与优惠。而铁路部门是一个企业,并不是一个政府部门,没有对残疾人票价优惠的公益活动。(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