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才更公平合理
中国法制网
2015-12-16 12:59:10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据媒体报道:10月22日,王氏兄弟等残疾人在成都车站购买前往德阳的火车票时,要求半价购票未果。同月28日,当事残疾人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状告成都铁路局。11月3日,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
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难点究竟难在那里呢?作者分析到:自1995年至今,铁路客运基准票价率一直没有做过调整,始终实施低运价政策,较公路、民航等其它运输方式明显偏低。再加上铁路经营困难,为了企业自身生存也无法再提供票价优惠。
那么,如何解决残疾人半价票的难题?作者认为:建议政府财政能给予铁路系统一定补贴从而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样才更公平合理。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年老、残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残疾人保障法》也规定: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虽然铁路部门有自己的规定,但这种规定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从这个角度说,普通成年残疾人购买火车票,也应该享受优惠。何况,以半价优惠让利于残疾人,也是铁路部门在享受国家财政扶持之时应尽的社会责任。(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