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冉:聚而歼之,才能斩断苍蝇腐败的手

中国法制网   2015-12-15 0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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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11月30日 新华社)

村干部的腐败历来是被群众关注,村干部的小贪腐也被群众痛恨。如果说那些所谓的“大老虎”数以千万、上亿元的贪腐距离群众的日常生活较远,难以有切身体会的话,那么发生在群众日常生活里的“苍蝇式”贪腐,就让群众感受到小贪腐给他们带去的愤怒和切肤之痛。

对基层干部的“苍蝇式”贪腐打击,党和政府也在同“打大老虎”的反腐行动一起开展,但是从当前的反腐形势来看,对“大老虎”的打击已经让震慑住了潜在的贪腐行为,很多贪腐的手已经被牢牢绑住了。然而,对小的贪腐行为因为打击力不够、牵涉面较广、贪腐行为具有隐蔽性等原因,使得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还有很多“苍蝇”在嗡嗡乱叫,还有很多没有被管住的黑手在伸向群众的“生活费”、“养老钱”、“救命钱”。

要管住那些“苍蝇”,不让黑手再去占群众的小便宜。就得在监管、违纪处理、舆论监督等方面再有新的力度。

首先在监管上,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还要再升入到最基层,扩展到看起来最微不足道的领域开展监督工作,要严格按照、审计、财政制度细化要求,不能只看大数字,要将监督触角深入到关系到群众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每一分钱。同时要增加监督形式,将走访抽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引入,将各项监督的数据、结果通过网络、信息公开栏、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要对“苍蝇式”腐败的干部予以严厉的惩治。不能因为“违纪情节较轻、贪腐数额不大”等原因,包庇纵容违纪干部,出现所谓的“大事化小”现象。群众利益面前没有“小事”,让群众深恶痛绝的“苍蝇式”贪腐行为更是不能“批评教育”几下就能躲过的事。要让那些将“微权利”胡乱使用者,在党籍国法面前得到应有的惩罚,让妄图贪腐的手不敢再生出来,“伸手必被斩”。

第三,舆论监督要多途径多样化。对贪腐的监督不能只依靠基层纪检干部的监督,乡镇纪检干部要面对的村干部数量十分庞大,他们往往疲于应付。最“苍蝇式”贪腐,最有发言权的是群众,一定要让群众可以采用多途径多渠道的防止监督村干部的行为,要疏通群众对违纪村干部的举报渠道,让他们可以将侵犯他们利益的违纪行为可以在最短时间里反映给上级监督部门。

斩断“苍蝇式”贪腐的手,要我们所有人一起努力,将工作再做细一些,扎实些,党和国家事业得以宏图大展的群众基石才能坚如磐石,我们的小康社会才能早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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