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 阳光下“的任用选拔
人民网
2015-12-14 1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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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出任副县长的刘亚萍,因在县政府官网上公布的履历不全身陷“履历门”,连日来被网友持续“追问”。12月11日,这一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当日下午,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该县副县长刘亚萍的完整履历,确认其28岁时由榆林市编办政秘科科长成为子洲县副县长,并于2011年到神木县任职。(12月12日人民网)
笔者认为,干部的选任,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这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基础,需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换言之,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干部好不好,群众满意度是最直接的“度量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如果政府在20个工作日内不予答复或者答复内容不符合规定,申诉人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然而,本是一次再正常不过的信息公开申请,可为何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了两个多月?政府官员的履历公开过程如此“一波三折”,难道其中有啥“猫腻”?虽然当地政府在“一片嘘声”中公布了刘亚萍的履历,但显然其中的“不情愿”耐人寻味。
2014年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看到提拔年轻干部就不分青红皂白,“未审先判”,一棍子打死,肯定不是可取的态度。但也要看到,在选人用人上,一些地方也确实出现了问题。年轻干部要经得住制度与人民的检验。公众的监督是年轻干部的试金石,不管有没有家庭背景,不管是不是“火箭提拔”,人们最终想证实的,是他有与所在岗位相匹配的能力,这与干部选任测评、公示的初衷是一致的。(红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