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于诚:违建何以“首犯不罚”
中国法制网
2015-12-12 10:41:00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近日有人举报称,在铁瓮城遗址附近,有超过1万平方米的违建。更有消息指出,该违建在铁瓮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并蚕食了烈士陵园的一段围墙。(中国江苏网2015年12月09日)
到底是不是违建?根据记调查,得知这些建筑确实没有规划审批手续,并可追溯到2007年,目前已处于荒置状态。该建筑虽然不在铁瓮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但位于建设控制地带,属违规。而据有关部门的说法,当年之所以未拆除,是依据“首犯不罚”原则。
虽然镇江市以教育为先、督导整改为主,提倡“首犯不罚”,但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就没有“首犯不罚”这一说。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只要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的是,该建筑确实已被定性为无规划未审批的违规建筑,却长时间得不到有效的整改、整治,对保护文物、烈士陵园产生了很大影响,这就会让广大群众对政府的工作效率提出质疑。虽然此事已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重视,但是这件事的背后还有地方值得深思之处。07年至今,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违建建筑的处理滞后体现了政府部门的处置不及时、效果不明显,工作效能急待提高。
在面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时,我国各项建设任务还不轻松,尤其在经济发展较好的东部地区还面对着严峻的城镇化进程。地方政府在实际处理地方事务的过程中,如果能够根据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地协调各部门、建立一个多部门联合机制,协调分配各部门间的任务、明确责任,就能够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长效发展,为人民群众办出更多更好的实事,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