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意:以案明纪:通报“四风”和腐败问题

原创   2015-12-10 1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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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意:以案明纪:通报“四风”和腐败问题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拆迁办原副主任韩永余贪污等问题。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拆迁办原副主任韩永余,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拆迁资产等手段套取国家建设资金170余万元,贪污140余万元。韩永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人民网 12月10日)

 

看到这些违规人员、社会的腐败分子被抓住,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处罚,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当然笔者也不例外。虽然官场的腐败毒瘤尚未根除,但是至少社会又多了份“公平”,少了份“腐败”不是吗?

 

我们都知道,中纪委通报违规典型问题并非首次,自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执行以来,中纪委数次通报违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廉政警钟。虽然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视若罔闻,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视中央整顿“四风”的规定为空气。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此次,中纪委又通报了11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显示出正风肃纪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一方面,以案说法,以儆效尤,让各级领导干部从此次通报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踩红线、越雷池。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守财经纪律,时刻自省与自律,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另一方面,消除广大人民群众的疑虑,让群众看到中央对整治不正之风长期执行下去,坚持不懈、坚决有力把反“四风”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决心与毅力,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狠刹不正之风绝不是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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