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白色:“村腐”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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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今年4月以来,广东省纪委按照省委深化基层治理工作部署,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11月底,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3033条,经初核属实转立案8347件,结案51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15人。(12月10日 人民网)
农村基层干部是中国各级组织中最基层的干部,直接面向群众。他们职位不高,但权力可不小——村干部手中往往掌握着本村“生杀大权”,如经济和社会资源的管理权和支配权。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在“三农”方面不断加大各方投资,农村民生得到很大提升,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也顶风作案,违法违纪时有发生。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不仅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还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为何“村腐”层出不穷?
首先,不同于“县里来的”,大多数的村干部文化程度偏低,且年龄偏大,认为自己是“老人家”,不需要学习法律法规,导致法治意识及其淡薄,以至于自己做了错事都全然不知。其次,许多村干部从当上干部那天起,就觉得自己是“皇帝”,大小事情搞“一言堂”,缺乏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三,一些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纪律处分条例与自己沾不上边,贪一次没有关系,不会有人发现。一些人更是仗着跟乡镇、县级干部“关系不错”,吃喝玩乐绝不手软。第四,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且公开内容过于笼统,具体内容群众无从知晓,为村干部违法乱纪留下漏洞。
加大村级干部腐败案件的查处刻不容缓。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中所流露和表现出来的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从根本上消除党员干部的腐败心理,做到防微杜渐。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那些违章违纪的党员干部,该处理的绝不手软,只有使其产生畏惧心理,腐败现象才能得以遏制。 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村务、财务公开,对没有落实的村和村干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