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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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新华网2015年12月10日)
行政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其依法正确行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使行政权力永远体现人民意志,永远接受人民监督,永远为人民服务。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同时,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资源。因此,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加强党内监督。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民主监督。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通过建议和批评协助国家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民主监督是保证政权不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全社会都应该重视,而不能仅仅限于某个范围,只有全民都来执行监督,才能使执政者不腐败,才能保障政权的清正廉明。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完备,实现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政府而言,就是要切实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管理社会事务。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推进依法治国,精心织就行政权力依法运行的“天罗地网”,构建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使行政权力于法有据、依法行使、受法制约,真正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大力推进分事行权,将重点人物的权力科学分解到多个成员,改变个人说了算的权力结构,探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财务、工程招标等做法,推动管理决策和资源配置规范化。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作者:冰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