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第一书记”是对精准扶贫的讲责任
中国法制网
2015-12-10 09:54:06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四川省达州市强化了贫困村“第一书记”的选派管理,26日宣布召回、调整履职不力“第一书记”241名,并增派18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到一线督战,此举在当地反响强烈。(新华社 11月30日)
笔者认为,达州市此举是对“第一书记”履职尽责的有效监督,更是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高度负责任。日前,中组部发文在机关单位中选派“第一书记”到村基层党组织涣散村和贫困村任职,当扶贫攻坚排头兵,汇聚精准扶贫正能量。根据文件精神,“第一书记”需要吃在村、住在村,脱产式的到村一级组织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根据驻村中查找出来的致贫问题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及优势,积极争取项目帮扶,通过产业帮扶助推整村发展。二是要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要深入了解落后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脱贫措施。然而,达州市此次召回的241名履职不力的“第一书记”正是没有清晰的认识到自身职责所在,没有迅速的转变角色,没有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导致履职不力,严重影响到党委政府惠民政策的贯彻执行,尤其是阻碍了贫困地区的整体发展。那么,在确保“第一书记”尽职履责,切实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进程中,不仅仅要“压担子”还要“搭梯子”“引路子”,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以促进“第一书记”的工作激情。
笔者认为,在扶贫开发中,一是要改变以往的“输血式”扶贫,大力进行“造血”,逐步增强村集体自身综合发展能力。二是要彻底摸清落后致贫的“顽症”所在,大力解决贫困群体最关心的问题。三是要逐步培育壮大特色帮扶产业,用产业带动整体脱贫。四是要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第一书记”履职不到位要召回,但干得好干出成绩的要进行褒奖。如此才能更加有力的促进“第一书记”全身心的投入的精准扶贫工作去,全力以赴的建设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