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被弄得没有尊严”

中国法制网   2015-12-09 13: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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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吉翔)今日凌晨,针对网曝《一厅级干部在三亚被城管弄得没了尊严》一事,三亚市委外宣办回复称,经查,天涯区城管人员在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天涯区政府已责成涉事城管中队做出检讨,并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12月7日《新京报》)
毕国昌游完泳上岸,发现衣服和自行车没了,经询问才知道被城管收走。作为一名游客,他不得不穿着裤衩去三亚市政府投诉,并徒步回家。遭遇如此尴尬,实在憋气。也因此,这一事件被媒体爆光后,引起轩然大波,针对城管的讨伐之声,再次高涨。
“城管”一词在当今网络中代表着各种负面新闻,“城管打人”“城管骂人”等一词在网上屡见不鲜。但我们心平气和的想想,一个有理智、有素质的现代人,为什么会不分清红皂白的发生打人、骂人的事情了,俗话说的好一个巴掌拍不响,肯定不会有谁一来就与人打架、与人争吵,除非他就是一个“疯子”。
因为毕国昌的自行车是锁在市政设施凉亭的柱子上,并没有按规定停放在自行车停放车位,这种乱停乱放的不文明行为影响了城市的容貌秩序,再说城管执法人员也并未找到毕国昌本人,城管也是为了维护城市的秩序,在这次事件中,厅部管员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本身的行为是违反了规定的,按照规定是要代为清除的,而至于让一名65岁的老人穿着裤衩徒步4个小时,我想这是所有人都不想见到的,但城管执法人员也不是“神”,他们也不知道那是一个老人,既然要没收别人的东西当事人又不在,自然要把在场的物件全部带走,总不能只推走自行车不把车上的物品带走,如果物品不小心被弄丢了岂不是更不好了,而且城管一方在暂扣自行车的同时还对其他几辆车的车主进行了文明劝导,告知自行车车主把自行车停放在规定的自行车线内。我们也设身处地的想想,一座城市覆盖面积广,总不能在一个地方花费太多的时间,所以就只好收走了。作为毕国昌本人来讲,不管他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包括不乱停乱放。而城管执法人员,有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违法告知、宣教引导等义务,尤其是面对收走的物品,还有详细清点、不让物品丢失的义务。
当然,城管执法行为也存在着不足,收走自行车没有等待当事人到场、没有考虑当事人是否为游客的身份、没有认真清点并妥善保管好当事人的衣物,而这些问题,恰恰是当下最缺的东西。作为执法部门,即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更要人性化执法,多些换位思考。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城管简单粗暴执法需要批评,执法方法需要改进,尤其是通过此事要举一返三,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而毕国昌作为一名退休的厅级干部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管是走到哪里都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论者不要老是盯着城管的不是,而忽略了毕国昌也有不对的地方。公共秩序靠大家,美好环境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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